根据《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我院现有一批空调使用年限过长,部件老化损坏,已没有维修价值,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拟统一实施报废处置程序。本次拟处置资产包含空调28台,资产账面原值合计86082.00元。(详见附表)。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18日。(3个工作日)
附:空调报废清单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14日
空调报废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