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本院第二届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听证员30人。
二、选聘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二十三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职务;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限制选聘情形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正在担任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人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三、听证员的职责和履职保障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自荐和商请有关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相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听证员公开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需提交《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二英寸彩色证件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者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请用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 需要”,按照步骤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待公安部门审核后,点击“我的办理”,复制“受理号”,用手机或电脑浏览器地址栏粘贴“受理号”,下载所生成的报告)。上述报名材料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或电子邮件报送至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附后)。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以上材料不予退还,请予谅解。
(三)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综合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听证员拟选聘人选,通过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和相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正式选聘和颁证。
根据公示情况,作出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聘决定,颁发聘书。选聘名单通过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相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董强
联系电话:0561-3193138
电子邮箱:1064256724@qq.com
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泉山路55号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
邮政编码:235000
附件: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报名表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