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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许韦涉嫌受贿罪一案获一审判决
时间:2019-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许韦涉嫌受贿罪一案获一审判决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被告人许韦利用其担任淮北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合肥康丽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医用耗材集中配送业务合同续签、签订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行贿人李庆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20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许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被告人许韦案发后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由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18日向相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相山区人民法院于同年3月18日召开庭前会议、3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被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认定。

 

    近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对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许韦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韦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