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男子童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淮北市大量收购香烟用于非法经营,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自2017年9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童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淮北市多家烟酒店收购利群、黄金叶等香烟,后将这些香烟通过大巴车捎送等方式运送至杭州市赵某等人经营的国礼烟酒店,香烟被销售后由双方平分利润。自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童某在淮北地区收购香烟金额达50余万元,均被运送至杭州销售。在童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从其车内扣押了其从淮北地区收购的利群、黄金叶等香烟近180条,市场价值4万余元。
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受国家法律严格控制。凡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均应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烟草零售必须先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否则将可能身陷囹圄。
供稿人:戚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