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委组织部、相山区委组织部、杜集区委组织部:
根据《安徽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同意录用董强等11名同志的批复》(皖检发复字〔2021〕30号)和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录用程麒烨、李杨、张伟、王梦惠、郭浩宇、李乾隆6名同志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董强、邹婷婷、牛康康3名同志为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侯政、丁鑫2名同志为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
新录用人员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进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