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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开庭
时间:2018-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淮北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开庭

 

 

 

 

    11月1日,由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人张某等六人敲诈勒索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例开庭理的“套路贷”涉恶案件。此次庭审邀请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观摩.
    2017年7月,被告人张某成立淮北市汇融商务服务有公司,该公司有针对的选择客户从事按揭车辆贷款业务,要以贷款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以及高额违约金为盈利点,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为总经理、刘某为副总经理,秦某、黄为部门经理,马某、花某等人为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对固定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通过肆意认定他人违约的方式,索取他人财物,严重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法庭辩论环节,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集团、实际取得“套路”贷款数额较少等辩护意见,公诉人通过全面、层级分析各被告人在“套路”贷前、贷中、贷后等各环节精心布局、分工作案的“套路贷”犯罪事实,有理、有力、有节地论证认定6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彰显了我院依法打击“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决心,更展现了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盯打击重点,牢守法治底线。在办案过程中,强化侦检联动,组织精锐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多次召开庭前督导会,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