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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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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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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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15.00 |
因公出国(境)费 |
1.50 |
公务接待费 |
1.5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2.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该项经费预算根据市外事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我院干警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相山区财政局 相山区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等相关规定。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50%,增长原因主要是加强与其他检察院的业务交流,为来访人员提供餐补。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我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8〕288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我院每辆车有2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此经费不足时可以从政法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我院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院无需要更换的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4.公车保有量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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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