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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表

7.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总表

8.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总表

9.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它公开事项

1.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项目表

2.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栏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现“开门红”的关键之年,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载体,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财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党组会汇报全院各类经费的开支情况,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2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81.1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81.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1万元,占5.72%;卫生健康支出45.28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83.37万元,占5.63%;公共安全支出1267.76万元,占85.59%。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51.68万元,增长3.62%,原因主要2020年新招录9名书记员,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1267.76万元,占85.59%,比2020年预算增加92.08万元,增长7.83%,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1万元,占5.72%,比2020年预算减少42.43万元,下降33.37%,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招录的书记员工资基数不固定,为确保书记员的社会保障支出,故预算多做了书记员的社保;2021年书记员工资基数稳定,故按正常浮动范围做的预算2020年有2名在编干警退休,1名在编干警离职,社会保障支出随之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83.37万元,占5.63%,比2020年预算减少2.22万元,下降2.59%,原因主要是2020年有2名在编干警退休,1名在编干警离职,故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45.28万元,占3.06%;比2020年预算增加4.25万元,增长10.36%,原因主要是提高在职人员的卫生健康保障。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2.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5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0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资本性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481.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6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7万元。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1481.1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1.12万元,占100%,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51.68万元,增长3.62%,原因主要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占0%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无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148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1.68万元,增长3.62%,原因主要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82.32万元,占86.5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98.8万元,占13.42%,主要用于新建办公大楼支出、现办公楼租赁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详情另行公开。

(二)机关运行经费。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69万元,比2020年减少44.11万元,下降12.57%,原因主要是我院车辆基本上都是新购车辆、办案部门长途带车出差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相应减少;另部分机关运行经费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新办公大楼建设、办公楼租赁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9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的收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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