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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18日在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施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及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及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持续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我院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牢牢抓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和保障工作。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相山区转型崛起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提升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2016年共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 33件40人,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稳定。我院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的硬任务,2016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6件291人,提起公诉421件581人。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8件62人,不起诉8件12人,有效修复社会关系。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法律援助26人,犯罪记录封存28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维护全区社会安定有序。

践行执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等各项民生建设,促进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17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开通视频接访系统并与省院成功对接,2016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31件,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重拳反腐的决策部署,惩治预防两手抓,积极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加大力度,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积极应对法律修改、立案标准提高对办案带来的影响,确保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6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9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妥善处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法治思维,有力推动侦查模式转型升级。注重转变侦查理念,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平台收集线索、固定证据,严格证据标准,规范侦查行为。对警务区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共办理各类录音录像44人89次。进一步深化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起以法治反腐为方向、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智慧侦查为支撑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新模式。

紧密结合办案,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相山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和淮北市运管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开展打击黑车、整顿驾培学校“吃拿卡要”等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9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

(三)主动作为、完善机制,全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我院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2016年办理立案监督14件17人;纠正漏捕1件1人,追诉漏罪3起;成功抗诉3件6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7份、收监建议3份、予以撤销缓刑建议1份,暂予监外执行收监2人;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终结审查1件,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司法权威。

着力提高监督质量。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促进侦查取证规范化。不断探索监督新机制,有针对性的对辖区派出所开展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专项检查。加强量刑建议工作,杜绝同罪不同罚现象,促进量刑均衡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认真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市率先建立律师服务电话预约平台,开通律师阅卷“绿色通道”,依法办理案件查询、接待辩护事项等共计326次;全面开启电子卷宗制作工作,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350张;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充分发挥律师对维护公正、保障人权的积极作用。

(四)从严治检、深化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院准确把握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全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动员部署,从严从实组织实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扎实有效开展,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政治纪律,严格执法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严谨生活纪律,切实增强用纪律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内在自觉。

有效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创新开展正规化全员培训、分类培训、网络在线等学习方式,提高全体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培养检察业务骨干以强化岗位技能培训为着力点,突出加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建设和新进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侧重实战锻炼,提升队伍履行职责能力。

增强并保持检察队伍活力。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始终坚持对党忠诚、为民执法,积极稳妥的推进检察改革。紧紧抓住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这个重点,凸显检察官司法主体地位,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确保提升公正司法能力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

(五)接受监督、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我院坚持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16年就侦查监督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检察长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通过座谈、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案件评查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

主动加强自身监管。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从大处着眼抓关键、小处着手抓细节、问题导向抓整改,下大气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利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实现全面、全部、全程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对356件案件进行了细致评查,有效监督和规范了办案执法行为。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34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8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全面开通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扩大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区抢抓机遇、快速崛起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全体干警求真务实、恪尽职守,为服务保障相山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付出了不懈努力。

这五年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五年。我院紧紧围绕相山区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创业、支持改革。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认真听取企业合理诉求,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大力维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环境,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这五年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五年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19件1594人,提起公诉2212件3237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77件485人,不起诉49件68人。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154件,所有举报线索七日内全部分流,件件有答复,充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赌博、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这五年是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创造良好政务环境的五年。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64人,其中立案侦查要案9件9人、大案3053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20人,通过办理上述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80余万元。开展预防调查20件,撰写案例分析39篇,发出检察建议39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33次,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95场,受教育人数达50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五年是全面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五年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52件55人;纠正漏捕23件23人,追诉漏罪265起;成功抗诉58件92人。扎实推进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工作,对1376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零遗漏”;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严格依法规范执行。受理民行申诉案件84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这五年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的五年。我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就公诉检察、反贪工作、反渎工作、侦查监督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进行案件质量评查2301件,公开法律文书154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4条。多次接受省院检务督查及市院巡视,检委会、侦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得到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这五年是打造过硬队伍,持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的五年。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领导干部、执法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专业化培训。五年来我院有三十余人次获上级表彰,多人荣获“全国案管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安徽省十佳女检察官”、“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全市优秀政法干警”等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市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的建言献策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专业人才缺乏;三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办案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正确审视,努力解决。同时,我们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帮助我们克服不足、改进工作。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和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型发展、谋划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的关键时期。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根本,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加快转型崛起、建设品质相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相山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具体化,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真正做到执法维系全局、办案考虑发展。

(二)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的同时,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创新社会管理延伸。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三)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积极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

(四)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要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力度与办案效果等关系,促进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

(五)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要把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锤炼品德意志、确保公正廉洁。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层次迈进。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品质相山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

(一)勇于担当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和保障相山区“3456”转型崛起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坚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为产业园区、西部产业新城、棚户区改造等相山区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驾护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我区招商引资、促进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勤于担当维护安全稳定。建立打击整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家庭暴力、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信访联动、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对涉及犯罪的非访闹访缠访依法严厉打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敢于担当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力保障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坚持关口前移,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着力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防线,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四)善于担当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充分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能够担当忠诚干净检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方向,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区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区委、市院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创新发展检察工作,为加快转型崛起、建设品质相山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刑事和解: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依法自愿和解,并以此减轻当事人刑事责任或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机制。

2、检调对接: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将具体的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相对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以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5、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开发,融案件办理、管理和统计于一体,涵盖全部检察业务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加强对执法办案资源的整合、利用,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6、案件质量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判,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