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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15日在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施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全面落实区委及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与相山区发展同向同行、合力合拍,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进步、新提升。

一、立足主题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我院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积极呼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期盼,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截至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04件403人,审查后批准、决定逮捕230件31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27件608人,审查后提起公诉348件461人,有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69件78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件5人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综合运用当事人和解、不捕不诉释法说理等方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呼应人民群众对清风正气的期盼,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我们坚持办案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8件11人,其中贪贿数额20万以上的6件9人,通过办理上述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扩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辐射面,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10次,受教育人数630余人次;共发出检察建议3件;撰写专题预防调查报告2篇;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69次,涉及单位2671家、个人7351人,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积极呼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10件10人,追诉漏罪5起、追诉漏犯2人。强化审判监督,针对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4件,针对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针对法院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2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请市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2件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变更强制措施12件12人;社区矫正人员新增134人,全部建立监外执行检察档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件、收监执行案件1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检察监督1件。

  二、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我院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奋斗目标和决策部署,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坐标定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着力将法治保障挺进到改革发展最前沿加大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26件186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依法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7件19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为科技创新松绑助力。依法妥善处理经济领域矛盾和问题,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努力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着力将法治保障延伸到民生民利最末端。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工作导向,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类案件117件167人。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5件29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强化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办理强奸、家庭暴力、猥亵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7件41人。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件,起诉4件15人,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着力将法治保障贯穿到社会治理全过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惩治网络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秉持“教育挽救”为主、“惩治犯罪”为辅的方针政策,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45人,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6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9人,犯罪记录封存28人。我院深入多所学校进行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拍摄微电影《点亮明天》并在各中小学巡回放映,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勇于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改革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已遴选出24名员额制检察官。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安排部署上来,按照要求划转13个编制。开展谈心动员,强化审核把关,精心遴选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年龄轻的检察干警,转隶的11名干警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7人,法律专业10人,平均年龄36岁。工作中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在全市率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坚持全面履职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工作模式。针对环境污染、非法用地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督促履职、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6件,清退非法用地63.64亩,恢复原状并达到耕种条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品质相山,推动绿色发展。

    认真开展涉法涉诉改革以首办责任制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累计受理举报线索26件、控告申诉案件14件,接待群众来访来信80余件次。突出抓好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积极开展“依法治访”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依法上访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对因闹访缠访非法上访引发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批捕3件4人。依托执法办案,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四、加强内外监管,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积极完善科学管理体系,在监督下依法履职、在履职中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规定,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系机制,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参与检察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52条、法律文书344件、重要案件信息86条。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的转变。加快推进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建设,让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融入百姓“朋友圈”。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制定专门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实时反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对550件案件进行了细致评查,有效监督和规范了办案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更加自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301人次。制作电子卷宗298件757册,“信息化+卷宗”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利,有力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程序监控和质量管理。 

五、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立检。我院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自查自摆、开门查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落实在职能履行、队伍建设、改革推进的每一个环节。

    始终坚持人才强检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围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分层分类分岗推进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坚持战训结合、以赛促训,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我院先后有多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反贪能手人才”、“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能手人才”、“全省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女检察官”、“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长”和“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察人员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使检察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人民检察官的高尚情操和浩然正气。   

    各位代表,2017年,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团结奋进、务实苦干,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与长足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在此,我谨代表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扎实抓好司法办案这个主业,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必须始终坚持勇于创新,深化改革,破解工作难题,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体制改革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将逐步显现,适应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建立智慧检察步伐仍需加快,运用信息化促进规范司法、提高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积极服务“改革开放提速、产业发展提质、城市品位提升、民生福祉提档、党的建设提标”五大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强化内外监督,为品质相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新的一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眼于保稳定惠民生,积极主动投身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为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等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创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突出非公经济保护,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努力保障经济安全。深入开展专项工作,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着眼于解难题补短板,努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调整,把握宪法定位,强化检察监督。不断细化方法措施,有效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水平。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科学探索公益诉讼的方法途径,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三是着眼于抓当前谋长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实践,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迈进。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沟通,在业务衔接、办案程序和操作规程等方面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持高压态势,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严格落实员额制改革,完善职业保障机制,狠抓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眼于提素质树形象,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培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机制,提升检察队伍业务技能。推进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规划建设,建立智慧检务体系,为“两房”信息化多层次、全方位地服务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着眼于严要求强监管,不断健全监督制约体制。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落实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丰富和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888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创相山检察事业新局面!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社区矫正: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3、犯罪记录封存《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4、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指按司法规律配置检察人力资源,实现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实行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也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就是要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检察官人才充实到司法办案一线。

5、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通过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6、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