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货机随处可见,购物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些隐患。近期,相山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一些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吸烟的不良行为,而其购买香烟的途径居然来自于自动售货机。这一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经过多次调查走访,检察官们在相山辖区学校周边发现多个售卖香烟的自动售货机。
自动售货无人看管,一经自动扫码或投币完成付款即可取货,无法分辨消费者的年龄,使得未成年人任意、快速购买香烟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而多处售卖香烟的自动售货机设在中小学校周边及大型居民区,未成年人较多,自动售货机的售烟行为可能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而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现象,未检检察官认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自动售货机擅自经营烟草问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在售香烟全面下架,保障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净化市场环境。
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议,就如何解决辖区内自动售货机违法违规售卖烟草等问题进行交流沟通。经充分磋商后,该院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自动售货机售烟行为依法查处,并从自动售货机投放源头落实监管责任,实现溯源治理。同时要求向各经营主体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烟草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集中摸排,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写字楼、公园、大型商超及娱乐场所的自动贩卖设备进行全面巡查、摸清底数,并纵深推进了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专项检查行动。同时根据检察建议,将自动售货机纳入日常市场巡查和市场集中整治的重要目标,完善监管执法薄弱环节。未检检察官们也未停歇,时刻关注并监督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治理工作,同时在多次法治进校园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向在校学生宣传烟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不容侵犯。”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山未检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切,继续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