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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罂粟为食用触犯刑律公开听证决定不起诉彰显检察温度
时间:2021-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在地摊上买的大烟种子,准备当菜吃,听说能去火” 

  “我是从路边拾的种子,以前做过厨师,听说罂粟苗可以炒菜所以才种的” 

   ...... 

  近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多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其中孟某某等8人分别非法种植罂粟500余株至700株不等。孟某某等人到案后均能自愿认罪认罚,且表示悔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不起诉条件。为促进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2021年8月25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朱艳梅检察官就上述案件主持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民警及当事人参与听证。 

   “我种了大烟苗子,我以后肯定不会再种了” 

   “我知道了种植大烟是犯罪,我以后不会再犯了” 

    ...... 

  多名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承办检察官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达到入罪标准。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犯罪种植罂粟的目的或是食用或药用,且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铲除罂粟苗,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拟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罂粟是提取毒品的主要原植物,所以国家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严禁种植,即使种植目的是自己食用或者观赏,也都是违法的。希望你们以后能多向周围的人宣传,防止别人触犯法律”。听证会上,朱艳梅检察官进行法治教育,并强调:罂粟苗种植一颗都是违法! 

   会后经评议,参与人员均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次听证会是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向人民群众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和行动力,听证会多方参与、公开举行的形式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