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工作体现人民性、听取民意、直接建立与民众良好互动关系的一个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本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庭审过程进行旁听、监督、评议。
在开庭前,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开庭审理案件中被告人涉嫌罪名、适用法律、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事项,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释疑。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并举证质证证实犯罪事实,发表公诉意见书论证犯罪,同时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刻忏悔。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真填写了听庭评议表,认为庭审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