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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检察 全省首例 ——履职文物保护,提起公益诉讼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汉画像石是汉代地下墓室、墓地祠堂、墓阙庙阙等建筑上雕刻画像的建筑构石,作为“汉代三绝”之一汉画像石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珍贵的历史价值,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和文化艺术瑰宝,也是古文物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1年10月19日,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在相山区某小区仓库内查获汉画像石100多件,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介入,认真履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职责。后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其中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58件等之多。该局以涉嫌倒卖文物罪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陈某某抓获归案,侦查终结后依法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密切配合,就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成一致意见。经法定公告程序并报请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朱某某、陈某某倒卖文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3月25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法庭并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朱某某、陈某某赔偿文物保护损失18256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庭审中,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出示书证、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被告朱某某、陈某某倒卖文物涉嫌犯罪,以及该行为妨害文物管理,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被告人朱某某、陈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愿意赔偿损失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朱某某、陈某某就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签订调解协议。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规定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范围。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履行保护国家文物和文化遗产、社会公共利益职责中展现出检察作为。

下一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与公安机关、文物保护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增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