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精心释法说理解忧愁 化解十余年执行难题
时间:2021-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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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远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的申请人陈某某专门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执行监督案件承办检察官送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感谢铭牌,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解决其十余年执行难题表达由衷的感谢!
申请人陈某某与程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双方于2008年5月27日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由程某某于2008年12月31日归还陈某某2万元,于2009年6月1日之前归还余款3万元。之后,程某某并未实际履行,陈某某遂于2009年9月10日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未执行到分文。2020年8月,陈某某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因案件久远,案值不大,具有从根源化解矛盾的可能,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不断对其释法说理,最终程某某愿意先偿还陈某某5000元。这是陈某某与程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至今,陈某某十余年后收到的第一笔还款,实属不易。对于申请人陈某某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随即恢复执行,在法检两院共同努力下,程某某与陈某某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和解协议签订当日,被执行人程某某向陈某某交付5万元,承诺余下3万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还清。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民事检察监督取得实效。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宗旨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努力把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