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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9-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7月30日,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区人大党组书记、主任李清平区政府副区长林晓海以及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水局、区征收办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宏波,副检察长周继红作为检查组成员参加了此次检查。

上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思朗包装VOCS、连通市政、恒源煤矿改建工程、金冠玻璃、碧桂园天玺建筑工地、华孚拆迁工地、华松美食街等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了相关负责同志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深入企业拆迁工地、饭店,现场查看工地渣土车冲洗平台设施和炮雾机喷淋等设备使用情况,详细了解打湿降尘效果。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林晓海汇报了今年以来我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联动机制,从源头上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加监控,严格执法,并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持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依法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益诉讼日益成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保护,做好公益诉讼代言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