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相山区检察院办理首例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
时间:2019-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65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丁某某盗窃一案在相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相山区检察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公诉案件。相山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采纳相山区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丁某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整个庭审仅用了十分钟。被告人丁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该案在审查起诉中,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条件。承办检察官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本案也符合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办理此案,大幅缩短办理程序和时间,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为积极适用刑诉法修改对检察机关办案提出的新要求,推动认罪认罚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有效实施,相山区检察院在认罪认罚制度的框架下积极开展工作,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交换意见,充分探讨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实践办法等相关工作内容,为全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奠定了基础,确保认罪认罚制度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