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的不断发展,不少不良商家为增加销售量及好评率不惜花重金找来专门的好评买家,而27岁的淮北小伙李某瞅准这一“商机”,成立公司,招兵买马,成为一名职业刷单者。日前,李某因网上购买包含公民身份证信息及支付宝账号信息的淘宝、京东账号、密码及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刷单”而被判刑。
自2015年2月开始,被告人李某通过虚假购买商品的方式为商户刷信誉,从事网络刷单活动,并获取相关利益。在刷单期间,李某发现有利可图,便成立了公司,申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招聘了几十名员工,并购买了几十台电脑和多部服务器,继续从事网络刷单活动,至2016年1月2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李某为刷单需要,从互联网上非法购买包含公民身份证信息及支付宝账号信息的淘宝、京东账号(包含账号密码、支付密码)信息1800余条,及公民收货地址、联系电话信息约2万条,并利用其所购买的上述信息,通过变更淘宝、京东账号收货地址等方式,有偿为电商商户在淘宝和京东网络上进行刷单牟利,先后获利18万余元。
因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缴纳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是李某仍旧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其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检察官提醒,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极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我们既要享受网络便捷,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避免财产损失。
供稿人:郑丽萍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