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政部门、残联等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依法维护困难群体与涉案当事人的权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4月30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淮北市相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分别签署了《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胜利主持会议、淮北市相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魏红干、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袁伟出席会签仪式。
会上,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萌慧详细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规定,解读了《意见》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等方面。参与单位进行了充分交流,对上述《意见》做出的详细可行的规定予以肯定,达到了解决困难群体和涉案当事人急迫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求的目的,建立了部门协作、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区残联副理事长魏红干提出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希望区检察院在残疾人法律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袁伟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司法衔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方表示将积极落实协作衔接工作机制,凝聚救助合力,形成相山区多元协同救助格局。
下一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擦亮“温暖控申”品牌,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模型的建设和应用,继续探索“司法救助+N”救助模式,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发展大局,用高质效检察服务的速度、广度和温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